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感染病科主任醫師  楊東亮

肝衰竭是指是多種因素引起的嚴重肝臟損害,導致其合成、解毒、排泄和生物轉化等功能發生嚴重障礙或失代償,出現以凝血機制障礙和黃疸、肝性腦病、腹水等為主要表現的一組臨床症候群,臨床表現為極度乏力,並有明顯厭食、腹脹、噁心、嘔吐等嚴重消化道症狀。

肝衰竭有四大類

①急性肝衰竭 其特徵是起病急,發病2週內出現以Ⅱ度以上肝性腦病為特徵的肝衰竭症候群。

②亞急性肝衰竭 起病較急,發病15天~26週內出現肝衰竭症候群。

③慢加急性肝衰竭 在慢性肝病基礎上出現的急性肝功能失代償。

④慢性肝衰竭 在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基礎上,肝功能進行性減退,導致以腹水或門靜脈高壓、凝血功能障礙和肝性腦病等為主要表現的慢性肝功能失代償。

肝衰竭最常見病因──病毒性肝炎

以上四種類型肝衰竭,發病時肝臟基礎不一樣,造成肝臟損傷的原因不一樣,預後也有較大差別。在我國,導致肝衰竭的最常見病因是感染性疾病,如病毒性肝炎(乙肝、丙肝、戊肝等)、血吸蟲性肝病,其次是藥物及肝毒性物質,如乙醇、化學製劑、特殊中藥等,此外還有遺傳代謝性肝病,如肝豆核變性、自身免疫性肝病、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原發性硬化性肝硬化等。其他類型疾病(如肝小靜脈閉塞、Budd-Chiari綜合徵、右心衰竭、心肌梗死、休克等)影響到肝臟,病情不可控制時,也會造成肝臟功能衰竭,此時,肝衰竭屬於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的一個組成部份。最後,還有隱原性肝衰竭,約佔總病例數的10%~20%,這些不明原因的肝衰竭,很可能存在尚未被發現的潛在病原學因數。

肝衰竭難治、療效差

肝衰竭的治療主要分為內科綜合治療、人工肝治療和肝臟移植三個方面,總體預後較差。急性肝衰竭內科治療效果較差,死亡率較高,宜早期進行肝臟移植。亞急性肝衰竭、慢加急性肝衰竭、慢性肝衰竭病程較長,在內科治療的基礎上,可根據病情加用人工肝血漿置換治療,為肝臟功能恢復及肝臟移植爭取時間,若病情逐漸恢復,可避免肝臟移植,若肝臟功能始終無法恢復,則仍需考慮肝臟移植。

1.內科綜合治療

肝衰竭的內科治療尚缺乏特效藥物和手段,原則上強調早期診斷、早期治療,針對不同病因採取相應的綜合治療措施,並積極防治各種併發症。首先,患者需臥床休息,以減少體力消耗、減輕肝臟負擔,飲食宜高碳水化合物、低脂、適量蛋白質。其次,應加強支援治療,積極糾正低蛋白血症、水電解質及酸堿平衡紊亂。第三,應針對病因進行相應治療:乙肝合併肝衰竭的患者,可盡早酌情使用核苷酸類抗乙肝病毒藥物;藥物性肝衰竭患者,應首先停用可能導致肝損害的藥物;妊娠合併肝衰竭,應盡快終止妊娠;伴有其他全身疾病時,應積極控制原發病。同時,應常規加強護肝、降酶、退黃、促肝細胞生長等治療。此外,肝臟功能衰竭時,隨著時間延長,患者會逐漸出現多種併發症,如肝性腦病、消化道出血、肝腎綜合徵、嚴重感染、肝肺綜合徵等,影響預後,故應重視併發症的防治。

2.人工肝治療

人工肝是一種暫時性的替代治療方法,指通過體外的機械、物理化學或生物裝置,替代患病肝臟清除體內部份有害物質,同時補充部份必需物質,改善內環境,能為患者的肝細胞再生及肝功能恢復創造條件,或為肝移植治療創造更有利條件。但是,並非所有肝衰竭患者均適合人工肝治療。

3.肝臟移植

如果通過以上治療,患者肝臟功能仍無法恢復,病情持續惡化,則需考慮盡快肝臟移植。

定期複查、規範治療,避免肝衰竭

肝衰竭病情重,治療難,耗時耗力費用高,會給患者帶來極大的生命威脅和沉重的經濟負擔。所以,平時應該愛護我們的肝臟,特別是慢性肝病患者,應定期複查,而且不僅複查肝功能,還要定期做肝臟超聲和肝臟彈性檢查,一旦發現肝功能反復異常或者肝纖維化趨勢,就要及時治療。慢性乙肝或丙肝患者,要定期複查乙肝病毒或丙肝病毒數量,一旦符合抗病毒治療指徵,就要積極規範治療。

此外,日常生活中,肝病患者應避免對肝臟造成二次損傷,如:戒煙、戒酒、規律生活、不熬夜、不過於疲勞;盡量避免使用對肝臟有損傷的藥物;按照醫囑規範服用抗病毒藥物,不隨意減量和停藥;重視產前檢查,選擇正確的受孕時機,定期進行孕期檢查,一旦發現肝功能異常及時就醫。對於一般人來說,定期體檢、注射疫苗、健康生活、避免脂肪肝、避免酗酒、避免不潔飲食、避免過度勞累,就可以遠離肝臟損傷,遠離肝衰竭。

專家介紹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感染病科主任,主任醫師,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免疫學會感染免疫學分會常委,湖北省醫學會肝臟病學分會主任委員、感染病學分會副主任委員。長期從事肝炎病毒持續性感染的分子和免疫學機制研究,擅長病毒性肝炎等感染性疾病的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