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軍醫大學西京醫院皮膚科主任醫師  馬翠玲

兩年前,小王在與前男友交往時染上了梅毒。經過治療,除了梅毒血清學化驗呈陽性,其他都正常。現在她已結婚一年,準備要孩子,但內心非常忐忑,既不想讓丈夫知道這件事,又不知道該怎麼辦。結婚一年,丈夫沒有被感染,是不是孩子就不會被感染?怎麼樣才能不把梅毒傳染孩子?

梅毒是怎麼傳染的
梅毒是一種經典的性傳播疾病,除少數通過懷孕母親傳給胎兒(垂直傳播)感染的孩子以外,幾乎所有的新發梅毒都是通過性接觸感染的,日常接觸極少傳染。早期(一期和二期)梅毒患者傳染性強。有些治療不徹底或患病時間長的患者可能不會通過性接觸傳染給伴侶,但還是可能在孕育的過程中傳給下一代。因此,小王雖然沒有把梅毒傳染給丈夫,但在懷孕前,還是應該到醫院就診,判斷是不是可以懷孕。

梅毒患者可不可以懷孕
一般地說,已經明確治癒而且沒有再被傳染的,或者曾經充分治療、複查,沒有活動性梅毒臨床表現,梅毒非特異血清試驗長期低滴度(≤1:4)者,不需要額外治療就可以懷孕。下列情況需要治療後再懷孕:①各期活動性梅毒;②沒有治療或不確定以前治療是不是充分;③沒有血清學治癒,治療後(3個月)非梅毒螺旋體抗體(RPR等)滴度沒有按規律下降等。  
事實上,梅毒患者治療和懷孕的問題非常專業,應該找皮膚性病科醫生諮詢,聽取醫生的建議。

懷孕後發現梅毒,孩子要不要
目前已經明確,懷孕20周以內接受規範的青黴素治療可以預防70%以上的胎兒被傳染,所以懷孕後查出梅毒不是“打掉孩子”的指証 。但是,梅毒在懷孕任何階段都可以傳染給胎兒,造成流產、早產、死胎、死產、胎兒畸形等問題。懷孕早期正規治療雖然能夠減少胎傳梅毒的發生,但如果治療比較晚,胎兒在母體內已經受到感染、那麼治療只能阻止其進一步惡化。而且任何治療方案都有可能失敗,即使是規範治療,仍然不能夠完全保證孩子沒有問題。如果懷孕20周後診斷為梅毒,應該進行胎兒超聲檢查。超聲檢查發現胎兒已經有感染梅毒的徵象,新生兒治療失敗的風險較高。當然,即使是孩子得了胎傳梅毒,出生後也是可以治療的。懷孕後查出梅毒是否要終止妊娠應該做充分的風險收益評估,充分考慮到孕婦是不是高齡孕婦、有沒有不孕症,以及家屬對患兒病損的接受程度等方面的問題。所以,具體決定應在諮詢專科醫生後再做出。

梅毒治療有沒有特效藥
目前為止,公認的治療梅毒的特效藥還是青黴素,首選長效的苄星青黴素,便宜,使用方便,一次肌肉注射240萬單位,每週1次,一般注射1~3次。由於孕婦體內藥代動力學有變化,苄星青黴素治療每週1次,3次為1個療程。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胎兒,治療應在懷孕最初3個月、懷孕後期3個月各治療1個療程。懷孕過程中還要密切監測臨床表現、每個月查血清滴度變化及胎兒發育等,必要時重複治療。孩子出生後應立刻檢查有沒有被傳染,要不要治療。

梅毒產婦可以哺乳嗎
梅毒螺旋體不會通過乳汁傳播,所以產婦可以哺乳。但是如果母親的乳房皮膚有梅毒皮疹,孩子有可能在哺乳時接觸到梅毒螺旋體被傳染。已經有不少報導,照顧孩子的成人因口唇或口腔有梅毒皮疹,通過口對口餵食傳染給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