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附屬上海市肺科醫院結核科教授 肖和平

復發主因:細菌“復燃”

罹患結核病以後,人體對結核病的免疫力是不牢固的。病人不僅無法獲得終身免疫,相反還比未患過結核病的人多了“復發”的風險。

結核病復發主要有兩個原因:一種是再次感染結核桿菌,醫學上稱之為“再發”;另一種是“潛伏”在體內的結核桿菌重新生長繁殖,醫學上稱之為“復燃”。前一種情況與初發結核較為類似,發生耐藥性的可能較小。後一種情況在復發病人中佔絕大多數,且60%的復發病人會出現細菌耐藥的情況。

初次罹患結核病以後,若治療不徹底,體內殘存的結核桿菌能用各種方式在人體內生存(如在巨噬細胞中“休眠”),一旦人體免疫力下降,這些細菌就會“復蘇”、繁殖,進而導致“舊病復發”。結核病復發的時間各異,可以是停藥後三四十年,也可以是兩三個月。

一般地說,免疫低下的人群,特別是患有糖尿病(尤其是血糖控制不佳者)、免疫性疾病、腫瘤,以及長期使用激素者。這些人自身的免疫力薄弱,無法殺滅身體裡的結核桿菌,也無法抑制體內結核桿菌的生長繁殖,結核病就容易復發。

預防復發:“初治”要徹底

預防結核病復發最重要的措施是,“初治”一定要正規、徹底。病人應在正規結核病醫院接受正規的抗結核治療,按時服藥、按時隨訪、用足療程、當發生不良反應時在醫生指導下調整用藥、克服可以耐受的不良反應、在醫生指導下停藥,爭取徹底治癒初發結核病。

特別需要提醒的是,當醫生建議停藥後,病人應堅持隨訪2年左右,每3~6個月去醫院複查一次胸片,必要時,還要進行痰液檢查。停藥期間,病人應注意勞逸結合、營養適度,並進行適量的體育鍛煉。糖尿病病人應注意控制血糖,其他免疫力低下者可在醫生指導下適當應用增加免疫功能的藥物,或者預防性服用抗結核藥物。

復治療效:第一次是“分水嶺”

一旦確定為結核病復發,病人一定要配合醫生進行結核桿菌的藥物敏感性測定。雖然藥敏試驗比較昂貴,但這是醫生調整藥物、制定抗結核治療方案的最重要依據。第一次復發是結核病進程的一個重要“分水嶺”,病人若能在醫生指導下接受規範治療,依然有希望與結核病說“拜拜”。但若仍無法堅持規範治療,則會導致疾病纏身、害己害人。

結核病復發是可防可控的,“規範初治”是最有效的防止復發的“至尊寶典”,而注意隨訪、適度鍛煉、提高免疫力,是防止復發的“小小竅門”。

專家簡介

肖和平 同濟大學附屬上海市肺科醫院結核科主任醫師、教授、博士生導師,中華醫學會第十四屆結核病學分會主任委員,中國防癆協會第十一屆結核病臨床專業分會專委會主任委員,上海市醫學會第一屆結核病學專科分會主任委員,上海防癆協會副理事長。臨床上擅長肺結核尤其是復治肺結核、耐藥肺結核、難治性肺結核和非結核分枝桿菌肺病的診斷與治療。